應該不少人看到這則新聞。
議員呂維胤質詢若U12世界盃少棒賽台灣代表隊如果沒有台南選手,設有棒球社團、隊伍的國小的校長考績將會受影響的決策,結果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答詢所有棒球隊的學校,如果校長不重視將納入考績,希望學校應該給球隊支持、給資源。
這樣的政策是否該實施可受公評,不過回過頭來看去年十一月郭鴻儀議員的質詢,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978122
會發現,原來台南市12所國小棒球隊半數為專任教練,只有兩位教練為正職,其餘不是約聘就是工友,看起來市府願意提供的資源似乎也不太夠?那到底是校長還是教育局的責任呢?